助人要有智慧這點的確不容易,怎麼說呢?最難不是在「智慧」這兩個字,而是在每個人遇到「需要幫助」的時候,這是跟個人過去的因果有關的(也就是和業有關)。比如說我們覺得某兩個人好像「相欠債」,說不定是過去他們之間就有了這樣的因,有因,就會有果。當求助的對方是處於類似情形的時候,有很多種可能,說不定其中一種是,如果現在讓他們繼續吵吵鬧鬧,其實是以傷害比較小的方式面對他們的「果」;反過來說如果中斷他們現在的聯繫,說不定在未來其中一方或是兩方得付出更大的代價。一般的凡夫無法看到太遙遠的過去與未來,因此實在很難說能做出真正有益於人的判斷。
那怎麼辦?凡夫就不能做任何事嗎?也不是這樣的。上次說過動機仍然是最重要的部份,以善的動機出發去做任何事情,即使沒有真的成功,依然是在累積善的因緣。不過可以注意的是,對於「幫別人做重大決定」這類的事情,我們最好是不要越俎代庖,替別人下決定。提供各種意見是可以的,但是決定本身,最好是給當事人來做。這是因為上面提到的,我們都只是凡夫,都只是用我們極為有限的眼光在看事情、判斷事情,然而決定下了之後,只有當事人自己能承擔,因此最好是由承擔者自己下決定。這也符合我們一般的觀念:自己決定、自己承擔,比較不會怨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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