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滿足口慾的下場……

過年加菜,連續好幾天,都有豐盛而美味的菜餚,忍不住就會多盛好幾次。可是,吃飽了之後,就得連續撐著肚子好幾個小時,真是“吃飽了撐著”……
用時間來計算,“好吃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最大的意義在於“美味”的感受,這個感受所持續的時間,不過就是這些食物在口中停留的時間,以一餐飯來說,不過是半小時左右,還得扣掉“送進口中以前”以及“吞下以後”嘴巴空空如也的空檔,實際上可能才十幾分鐘。“吃飽撐著”會撐多久呢?不舒服的時間恐怕至少會延續兩、三個小時吧?!
十幾分鐘v.s.兩三個小時,哪個划算、哪個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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