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下面這張圖片(相簿擁有者我不認識,這link是朋友寄來的):
http://www.flickr.com/photos/yufujamar/2341807077/
當然,相片所呈現的部落格現在已經改掉了(不然還不被罵死?),這應該是當初寫的時候被人留下了“證據”,上面外加的字樣推測應該是抓圖者加上去的。
好吧,或許該部落格也沒錯,開槍的是武警,軍隊用的可不是“槍”這種小家子氣的武器。該候選人在事件剛發生的時候還曾說過狀況不明前哪邊該負比較多責任還得再看看的話。嗯~~寫多了一定會有人說:啊你就是藍/綠才這麼說,不過我無法想像“坦克大砲v.s.拳頭石頭”還有什麼責任歸屬難以判斷的問題。
一個近二十年來(從六四天安門事件以來)對相關狀況總是以“武力鎮壓”作為手段的政權,不管你是藍綠,“不要被這種政權統治”,好歹應該可以是台灣最容易取得的共識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